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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电路修理配件集中采购招标须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21 11:02:14 浏览次数: 【字体:

1.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投标,投标人需具备电路(电器)配件经营资质。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

2.投标人自行核算进行合理报价。报价中包含一切费用。

3.招标结束后,结合维修的实际情况,学校确定每次修理需要的具体配件的种类和数量,限对招标中标人根据具体中标配件的中标单价进行采购,中标人必须在接到学校采购通知后的三日内配送到位。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内所送配件如因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中标商必须无条件退换,质保期从最后一次送货日期开始计算。

4.本次招标实行总金额最低价中标;中标后立即交纳履约保证金暨质保金4000元,同时与学校签订供货合同,否则视为弃权。保证金待履约结束并质保期满后由中标人携中标合同及保证金收据来校办理手续后无息退还。

5.本次招标只确定具体配件的单价,不确定具体某种配件的数量,表中的数量只为招标参照用;中标的配件单价必须低于同类配件的市场价。

6.每半年(每学期)结算一次,每半年结算总价不得超过招标总价人民币陆万元(60000元)。

7.中标人所送配件品牌必须是本次招标推荐品牌中的配件,配送的配件必须是中标的配件种类和品牌且是国标合格产品。

8.配送的配件必须适合学校使用的,不适合学校使用的三日内的无条件退换。

9.本次“电路修理耗材集中采购招标会”采取先到学校总务科报名索取招标文件,后于2021年1月?日上午9:00在大丰中等专业学校西校区二楼会议室准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名联系人景步华,联系电话:13401716516。请有意参加投标的老板携带身份证、营业执照的原件和复印件准时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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